初二日记

时间:2024-10-14 11:05:07 初二日记 我要投稿

【推荐】初二日记集合7篇

  一天的时间眼看就要结束了,相信你有很多感悟吧,请好好地记录下在日记里。日记写什么内容才新颖、丰富呢?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初二日记7篇,供大家参考借鉴,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。

【推荐】初二日记集合7篇

初二日记 篇1

  当我用手触摸着即将拆迁的老楼那已班驳的外墙,走在狭窄而又厚实的楼梯上时,就回不由自主地联想,建筑他时是怎样的情景呢?他的第一批居住者又是些什么人呢?

  也许曾有上百人在缺乏先进设备的条件下,一齐挖地基,搭脚手架,并且很细心地在砖上抹厚厚一层水泥;

  也许曾有上百人做上面这些,知识凭着一股热情;

  然后,那些曾在战场上出生入死,胸前挂满勋章或者为工业发展作出巨大贡献,奖状贴满墙的人们以当之无愧的自豪迁入,去做更大的贡献。

  这些50年代的老楼就这样与这个城市共同经历了数十载的风雨。当年那些热情的人们砌的墙是那样的结实,以至于当他听说某地某楼倒塌伤人的时间时,可以不屑的发出鄙视之声。

  可如今,他的外墙上打上了大大的,醒目的“拆”字。所有曾经以它为声的人们都已另寻处所,只剩下它,静静的'回忆人们在他身上喷涂的,层层叠叠的口号。

  是的,它还很结实,还能继续使用。但这个城市已经不需要它了。虽然它曾见证这城市的沧桑变化,虽然它可能是一些在外漂泊的游子对于这城市最亲切的记忆,但它确实已经不能被这城市所容纳了。

  豪华的写字楼,高档的住宅区,夜晚霓虹灯下的灯红酒绿,觥筹交措,这才是城市的新名片。

  机车挥舞着重锤,狠命地砸向那斑驳的红墙,恍如古代的攻城机器。然而当年那些热情的建设着砌的墙是如此的结实,以至于竟没有一堵墙是被砸碎的。它们成片的倒下,坚持着最后的顽强。

  手拂着“拆”字下面的红墙,感受着这城市曾有的沧桑。当这幢曾经的三层“干部楼”也倒下时,城市将得到一张新名片。这名片,来自纽约,来自上海,后来去了北京,再后来去了全国各地,终于也到了这里夕阳西下的黄昏,紫红的光辉斜斜的映在斑驳的墙上……

初二日记 篇2

  当我看到中考考纲时,我顿时傻眼了,我连作文题目都没有完全了解,这让我怎么写?我不禁为我的智商感到担忧,于是我从题目中终于分析出一些皮毛。

  青春,同学,还有这些年令你感动到的事儿。然后我又傻了,我确实经历过。都令我难以忘怀,但我不知道怎么写?我不会修饰,不会写文艺的东西。作文都是特别直白,想什么写什么。努力克制自己在考试时,不从这个写到那个。

  有一次,我真的就这么写了。当然,跑题了。然后我想了想,没什么大不了的。我就写了个和题目相符的结尾,ok。

  从小到大,我就发现和别人思考问题的方向不同。好像是初二那次。我的一个同学在上课时对数学老师说:‘’老师我昨天写作业把笔写没油了。“我想了很久,居然把一整支笔都用没了,他昨天写了多少啊?我望了望大家,就把我刚才想的话说了出来。全班哄堂大笑。我后桌用笔按了我两下,告诉我;“一定是剩不点儿时才写没油的呗!动没动脑子啊!”他说完之后,我特别淡定的点了点头,说了声”哦。“然后全班继续上课了,现在。回想起那时候的我,的确挺傻缺的。我从5年级开始,下课打乒乓球。上课看漫画书。度过了一段快乐的小学时光。那时候,我把《阿衰》,《偷星九月天》,《爆笑校园》等等等等。通通看了个遍。直到初中,我与他们完全隔绝了。上学期,我发现这些漫画书全部都流行回来了!也许是九上了,大家都从滑梯上滑下来了。想在漫画中解压。可我在也看不下去了。我不知道,我是不是进入了人生中另一个阶段。就像打游戏中子,我又升级了,就连装备都更新了。我想是吧!

  在这篇随笔中。我用了很多个我想。因为我真的是一个很爱想的人。

  坐在校车上看窗外的景色,回想今天发生的'事。看到重大新闻我就想,怎样写出我现在的感受。但我从不杞人忧天。写到这儿,我发现我又写跑题了。从一开始,写作文到写到自己。说真的,我真的被自己给雷倒了。

  我相信写作最好的老师还是写作,我的水平会提高的!

初二日记 篇3

  因为家乡在北方,所以冬天来得最早,去得最晚。在强劲的秋风中,你便能切到冬天的脉息——不若春的温柔,夏的热烈,秋的温爽,是其独有的劲烈。

  我不爱南方的冬天,照我的理解,那儿的冬天算不得是真正的冬。南方的冬天,身体单薄的天老是早早的围上厚厚的围巾,阳光很难得一见。晦涩的天时常撒浮些小雨,到处都是湿湿的。天气就仿佛一个为生计发愁的人,满脸的愁容,让人很是压抑。雪很少光顾,就是下了,停不了几天,就像一个走乡串户的货郎,见着那愁眉苦脸的人,也不想买东西给他,急急的就走了。

  窒息的北风比那骂街的刁妇还肆无忌惮,比漂亮的护士小姐还冷冰,干劲又比机器还足,它调皮得像孩子一样,冷不防钻进衣服里,电一下冬日敏感的皮肤,这样做好像是为了证明它的存在,当你被电一般缩紧后,它又笑嘻嘻的逃了。北风又是最勤快的清洁工,它心甘情愿的'扫走枯叶、断枝,留给大家爽洁的心情。北方的冬天,它大度豪爽的性格总能招来雪的做客。有雪做客的冬天才算得上完整。南方人对雪有特殊的情结。南方人生性敏感细腻,就像片片洁莹的雪。在南方,雪因为少见,便格外稀奇,格外的爱。这种爱是孩子在母亲怀里撒娇时的安逸,是穿上那件心仪已久的衣服时的兴奋,是相别太久重见朋友时的舒心。常常的,有雪的日子里,小道不会孤寂,郊野不会冷清。打雪仗,堆雪人,在雪里打滚,再也没有比这开心的事了。在欢声笑语中,什么误解,什么隔碍都涣然冰释。“北国风光,千里冰封,万里雪飘……”雪,既释放人们柔情与童真,又渲染豪情逸志。这世间的灵物,真是没有哪样及它。

  雪,晶莹纯洁,铺天盖地的飘下来,覆盖了高山,小河,原野;覆盖了灰色,黑色,黄色;覆盖了压抑,冷清,不悦。有雪的地方就有笑声,就有欢乐,就有童趣。雪,无疑是装点人类童话世界的最理想的道具。凡是有雪的地方,无不是与圣洁、高贵相联系。 北方的冬天是彻底的冬天,它尽情的演绎冬的残暴,冷酷与雪洁,全身心的,不压抑半丝情怀。相较于春的含蓄,秋的深沉,冬更像夏的尽情。人们习惯用温柔来形容春天,因为在春天,多情的春风四处撒娇,温柔得像恋人洁滑的手指抚摩你的脸庞。冬天严厉、冷酷,如果要找一个社会角色来形容它,那就是严父了。北风刮面好比是严父棍鞭的滋味。是的,人们习惯把顺从理解成爱,把逆反理解成恨。

  我的家乡在北方,我爱家乡,更爱家乡的冬天!他把一位严父的性情展现得淋漓尽致。他的严厉是“恨铁不成钢”的气愤,他的柔情是赤雪般的真。

初二日记 篇4

  假如我是名老师,那该多好啊!我一定会让我的学生快乐!

  假如我是老师,我会用我自己的方式去教导我的学生。决对不会像其它老师那样把水灌进瓶子一样,把知识灌进脑子里。我会带他们去体会大自然,让他们实践一下,回到教室就写作文,把他们自己亲身要历过的事写下来。

  假如我是老师,我要让我的学生们多玩,当然不是瞎玩,我要让他们在玩中学到知识,一定不让他们在“作业本里翻跟头。”这可比在教室里坐得直挺挺好多了。

  假如我是老师师,我会对所有的同学一视同仁。如果有两个同学打架,我决不会偏袒哪一个,要有错就两个一下起假如我是老师,我要教学生不要浪费钱财,乱买一些不适用的东西,多做好事,多帮助别人,还要让学生懂得敌扔垃圾会把世界变得臭气熏天的大道理。

  改,决对不包庇学习好的同学,更加不会轻视学习差的同学。

  有一天,有两个学生打架了,是好学生小明和坏学生拿了小东的书,小东找小明要,小明却不肯,还把小东的书给撕了。所以就打架了。我连忙上前去让他们停下来,并叫到办公室,严格地批评了小明,并叫了小明的'家长,小明也认错了,我才原谅了他。

  啊!我真的当上老师了!

  看,这一批批被我都出来的英才,有的做了医生;有的当了老师;有的做了大老板;有的做了市长;有的还考上了清华大学呢………我真开心,也感到自豪,骄傲!

  我常常做着我样的梦!

初二日记 篇5

  午饭后,打开爱奇艺看了一会《隋唐英雄》,刚开始看吗,第一集后来觉得没意识,打开QQ空间,看着上面朋友的赞,心立即觉得还是和朋友在一起好啊。

  人这一生,每遇到一个人,那也许是一种缘分吧,缘分再密,也总会有那么一天互相离去。

  他的生活就是一个简单的例子。

  他现在是一个中学生,他在上初二时的第一天,是一个孤苦伶仃的小伙子身边没有一个真正的好朋友,那时的他也不懂这些,认为自己不需要,直到一天,老师排座位,他被排到了好位置,从那开始转变了,可以说他这个人很幸运。而且交了许多朋友,那些朋友对他的影响很大。再加上他热爱学习,所以他进步的.很快,后来他经历许多事,所以他的人缘差不多,不过日子过得很快转眼间到了期末考试,这代表了他们要离开了,将要升入九年级。这是他很不舒服,因为他不想离开这个班级,更不想离开他的好朋友,他怕自己会像以前那样窝囊。

  有一句话收的好“人与人之间再亲,也回离你而去,一切皆随缘吧!”

  如过没有他那样做,怎能有我呢?

初二日记 篇6

  坐在高挑的凳子上晃着腿,一身轻松,学习的压迫悄悄溜走,总算是偷偷喘口气了!电扇“呜呜”的叫着,带来盛夏应有的烦躁……

  有点小庆幸,过了大半个暑假,还是不想放弃作家梦……十四岁,一个应该有理想抱负的年纪,而我却一点想实现梦想的行动都没有滋生,只有碌碌无为。近来的记忆出奇的好,从前的梦想总是在不经意间出现在脑海,似乎都能回想起那时信誓旦旦的决心。

  白炽灯默默地陪伴,写作业,看漫画还有写杂文。水平不好,也没有好的`构思,缺乏作家应有的灵感,但有那盏台灯的陪伴,我还是选择继续做白日梦。很奇怪,文章里总有向日葵,也许是它和白炽灯都很温暖吧。我想我是喜欢温暖的。

  “输了你,赢了世界又如何?”喜欢看着一堆高楼大厦的图再配上这样一句话。很协调的美,或许我性格古怪,空守着一堆白纸觉得很安心。我知道,白马王子确实可以偶尔任性一下,但输了谁,对他来说重要么。“全宇宙。我最喜欢你!”

  偌大的宇宙其实是寂静的,即使发生再大的碰撞也没有一丝声音,会不会另人害怕?因为是真空,声音只能无奈的静静飘飞,‘哎,我喜欢你“他是永远不会听到的……呵呵,20xx至20xx那又是一个十年之隔,盛夏里,听得清清楚楚。你会不会忘了我,会不会等我~

  8月9号 星期日 阵雨 湿润

  初二:卢丹妮

初二日记 篇7

  很喜欢独自一人,无所顾忌地把书堆得到处都就是,能够不用整理零乱的房间,闭着眼就能找到任何自我喜欢看的书,没有约束,没有喧闹,让流水般的日子在我的手里慢慢的逝去。

  有时候好想一个人生活,躲得远远的,让那些世俗的东西都见鬼去吧,每一天在太阳的第一缕阳光中醒来,在沉寂的夜色中睡去,没有人会扰乱你的生活,更不会有人会注意你,这样的生活虽平淡无奇,却处处透着一种无拘和自由。

  于就是我学会了沉默,沉默的连我自我都曾怀疑我就是否有病,我变得对周围的一切漠不在乎,我又能在乎什么呢?每一天都生活在虚伪里,我怕别人了解我,我也不想去了解别人,我眼中的生活就是简单而温馨的,但现实并非我所愿,我的失望大于恼怒。

  这样的世界,这样的生活,我用一个字来形容它,那就就是——累,也只有这一个字能形容它,每一天背着沉重的书包,去那没有生机的'校园,每时每刻都在忙碌着,没有方向,只有匆匆从我们指尖溜走的时间和那一声声叹息,留给你无尽的懊恼。

  有时候我幻想着,如果人没有了思想,朋友间没有相互利用,人们之间没有了相互猜疑……,但这怎样可能呢,人与人之间永远都存在一种欺骗的关系,直到你没有了剩余价值。

  在沉默中醒来,又在沉默中睡去,我喜欢这样的生活,却不敢奢望这样的生活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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